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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婚先孕打胎,男方赔偿费是必要的吗?

时间:2025-02-22|栏目:宁波镇海区刑事律师|
未婚先孕打胎赔偿标准如下:1、若女方未婚先孕,被女方自行堕胎,男方不存在过错的,可以双方平均分担损失,共同支付的费用可以包括堕胎费、营养费;赔偿金额视医疗开具为准;如果男方有过错可以要求经济补偿;2、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的医疗费,因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,可要求男方分担;如果女方担心做人工流产而导致不孕,可以选择将孩子生产,孩子出生后的抚养费让男方负担。男方在不直接抚养孩子情况下,只要女方要求,男方均应承担孩子的抚养费;3、若女方未婚先孕打胎,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,男方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;赔偿的具体数额需要依照具体情况和手术相关支出来决定,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,也可以通过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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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则上女方终止妊娠所需费用和必要的营养费,男方应适当予以帮助和补偿。如对此存在争议的,可诉讼解决该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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